前“立委”黄国昌位于新北市汐止透天厝的住家,被“公有财产署”认定侵占公有地超过79平方米,建筑物属于既存违建,最迟9月7日前要拆除违建。据附近民众爆料,23日起工人已自行拆除铁皮、铁架等。旁边8名占用人也同样收到地政局通知,必须恢复为合法使用。一名也被列为违建的住户说,“我们也只能跟着拆了,都是黄国昌害的”。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黄国昌被爆住家侵占公有地盖违建,其家族及其他住户曾送件要租地走合法途径承租,但“公产署”说明,黄的住家确实位于汐止康皓坑溪的取水口一定距离,依法要受到保护,不可有污染水源的行为,经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有保护需要、安全之虞,不予出租,申请案件都已经注销。
市议员张锦豪曾爆黄国昌汐止住处盖在公有山坡地保育区且顶楼加盖等,这不是普通违建,其中第1层楼违建面积最大也最夸张,有早期与晚期的钢筋水泥违建与铁皮,侵占公有地,整体面积为合法面积约3倍大,经比对铁皮还有近几年新增的部分,并私设围篱。
对于违建的问题,黄国昌对外曾公开说,依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会积极面对,不会回避。
溪旁违建户共9户,除了黄国昌自行开始拆除违建部分外,其他8户尚未见到拆除,但其中有一户表示,“我们也只能跟着拆了,都是黄国昌害的”。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地政局收到“公产署”于7月17日的来函后,经请补正资料,并确认占用人身份及户籍资料,于8月4日发文给黄国昌及另外8名占用人,请其于文到30天内恢复为合法使用,逾期未恢复将依“区域计划法”及裁罚基准裁罚6万元新台币;至于违建部分,市府已确认属既存违建。
地政局说,依收件日期算,黄国昌等共9户涉及违建,最迟要在9月7日前拆除。
黄国昌与岛内网红“馆长”陈之汉号召7月16日在台北凯道游行,诉求所谓“司法正义”与“居住正义”,未料,黄国昌遭爆名下有23笔土地,其中有涉及违建和侵占公有土地,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