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鳝兽药残留超标、香蕉农药残留超标!浙江龙泉市2商家被罚

黄鳝兽药残留超标、香蕉农药残留超标!浙江龙泉市2商家被罚

浙江龙泉市人民政府网25日发布龙泉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信息显示,浙江龙泉市2商家销售的黄鳝、香蕉经抽检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樊晓东水产经营摊位销售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A交易区80、81、82号的樊晓东水产经营摊位销售的黄鳝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黄鳝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实测值298μg/kg,检验项目甲氧苄啶实测值69.8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与甲氧苄啶不符合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从轻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2.罚款人民币4000元。

二、龙泉市芝芝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城东社区后沙路D组20号楼一单元第二、三植的龙泉市芝芝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香蕉中噻虫胺项目实测值0.086mg/kg,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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