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建议:加快制定一部养老服务法

养老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建议:加快制定一部养老服务法

  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在今年两会上。受访者供图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与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法的议案”。

  作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郑功成,社会保障、养老等问题一直是他最深切的关注,在他看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以全世界最大规模、最快速度在加深。

  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之比达14.2%,较2000年的7%翻了一番,标志着我国从轻度老龄社会进入了中度老龄社会。与此同时,我国家庭户均人数已由2000年的3.44下降为2020年的2.62,老年人口独居、空巢比例明显提升。这意味着,全社会对社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迅速高涨,这使得解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问题成为紧迫的现实需要。

  郑功成带领的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并不理想,存在着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等现实问题,居家老人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他指出,要解决上述问题,加快制定一部国家层级的养老服务法十分必要。

  郑功成分析,现行政策多体现政府“保基本”的底线责任,这个底线责任主要是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即原农村五保户和城镇孤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特困”“优先保障”等欠缺具体解释,这就变成了“一刀切”,即年满60岁的上述老年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完全以年龄为依据的待遇实际上与需求存在脱节,因为部分低龄“特困”老年人并不需要养老服务,而不在“特困”老年人范畴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即使陷入生活困境也无法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因此,我国亟待通过立法明确“老年人在什么条件下,可经过什么程序,得到什么养老服务”,以确保真正有需要者能够获得相应的服务。

  同时,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也不明确,一方面用地、登记备案、建设运营、退出机制等都需要通过具体的规定加以约束,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应急与保险、纠纷处理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权益又未明确,这就让养老机构的可持续运营面临阻碍,难以连锁化发展。

  郑功成注意到,尽管2019年建立了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在实践中,各部门基于各自利益出发,遇到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补丁式”的政策制定模式不利于养老服务制度的统一。因此,养老服务行为及其监管体系等亟待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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