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公安局_警务资讯】
即日起,全面排查整改“带病”车辆
即日起开始至12月底,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重点车辆排查清剿行动。清剿范围为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重点清剿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多起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将用好用足法律手段,集中处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报废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查处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和驾驶人。
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将隐患车辆整治任务逐车分解。由分包民警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其所属逾期未检验的灭失车辆提出注销申请、出具承诺书,核查无误后,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将筛选出的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作为重点对象,录入公安集成指挥平台。依托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加强车辆行驶轨迹途经大队的警力部署,强化联合勤务、错时勤务,通过顶格处罚、大额罚款、移交运管等方式压缩隐患重点车辆活动空间,切实提升重点隐患车辆路面拦截检查效能。对拦截检查中发现的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将被扣留,强制报废。
加强个人车辆管理,对于个人名下车辆出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情况,积极联系车辆所有人告知有关情况。随后,通过函告方式,敦促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注销营运证、暂缓审验营运证等有效措施,倒逼车辆所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隐患。同时,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清单中个人名下违法行为,针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货运车辆,敦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