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1期),多家经营企业受处罚,其中,运城市贝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李之记贝贝饮用天然水抽检不合格被罚款6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生产的老宁醋坊原浆小米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04月02日的老宁醋坊原浆小米醋,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进行调查。经查,该厂共生产该批次老宁醋坊原浆小米醋
30瓶,共计15公斤,货值人民币390元;已全部销售完。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上醋化发酵不完全,造成醋酸过低。整改措施:强化管理,严把质量关,保证质量达标。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06月07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06月0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运城市盐湖区东郭老宁醋坊加工厂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0元;
2、罚款人民币45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890元。
二、运城市贝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李之记贝贝饮用天然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贝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07日的李之记贝贝饮用天然水,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亚硝酸盐(以 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市贝贝饮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厂共生产该批次李之记贝贝饮用天然水310瓶,共计5270公斤,货值人民币3000元;抽样用10桶,剩余已全部销售完。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1、制水设备过滤膜存在问题;2、灌装机消毒不到位;3、对空桶消毒不到位。整改措施:立即对所有设备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