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找到了“家”

事实孤儿找到了“家”

2022年8月,浙江某地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正在探索研究数字化应用模型。受访者供图

????受限于信息数据壁垒,特别是执法司法信息没有实现共享,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难以及时有效掌握未成年人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并非易事”。

——————————

????“我现在会烧简单的饭菜,期末考试分数也提高了呢!”2月9日晚,浙江省某地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再次上门探访在押人员子女小月。在和小月的聊天中,这位检察官欣喜地感受到了这个10岁女孩的变化。

????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这位检察官仍记忆犹新。眼前的小月乱蓬蓬的头发,皱巴巴的衣服,稚嫩的脸上不见笑容,厨房里四处摆放着泡面、面包、冷菜,承办检察官心头一颤,“看着就心疼”。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承办检察官时刻关注着小月的成长变化,并开始关注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充分调研后,该地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协同民政、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联合公安机关探索研发了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发现多名符合认定条件但尚未纳入保障的事实孤儿。

????社区、学校、检察机关多方爱心接力救助“事实孤儿”

????2021年9月30日,小月的母亲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官,我如果被判刑,我女儿怎么办……她爸爸被判了十年,现在还在服刑。”接受讯问时,小月的母亲一直念叨着。检察官对在押人员子女监护缺失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走访调查。

????“这段时间我都是自己上下学,晚上害怕了就抱着娃娃睡。”失去父母照料的日子里,在隔壁县城打工生活的小姨不定期为小月送些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但因难以解决住宿和转学等问题,小姨不便将小月接去一起生活。

????“孩子的父亲正在服刑,母亲又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两人均已无法正常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小月是否属于‘事实孤儿’?”想到此,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始翻找、研究有关政策规定。

????2019年,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中央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父母双方均处于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等情形之一,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可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