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不断寻求公益保护最优解

原标题:江苏苏州:不断寻求公益保护最优解

江苏苏州:不断寻求公益保护最优解

江苏苏州:不断寻求公益保护最优解

苏州市检察院与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合力维护太湖流域良好水事秩序。

太仓市检察院检察官与河长办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现场调查涉案河道环境整治情况。

“如何处理好公益诉讼调查权与补充侦查权的关系?如何准确把握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界限?检察机关如何构建一支高水平调查核实队伍?”9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举办专题研讨会,两级院检察官就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的探索运用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

今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出台《苏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以26条务实举措对线索管理、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检视评查等工作环节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突出质效优先,走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从优化线索管理开始

苏州市检察院对2019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存在线索数量多但质量较低、成案率不高,检察建议内容不够精准、可诉性不强,对问题整改跟进不到位导致监督效果“打折扣”等问题。

《实施办法》是苏州市检察院拿出的“解题思路”,而从文件机制到真正落实,第一步是优化线索管理。苏州市检察院探索优化办案流程,完善线索质量评估机制,严格区分公益诉讼立案情形,对违法行为轻微、公益损害较小可以及时整改的小微案件,通过口头或书面督促推动整改;对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关乎群众急难愁盼的线索,检察机关依法直接立案。

今年5月23日,苏州市检察院收到外地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吴江区有5人存在使用伪造证件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当天,吴江区检察院决定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监管部门书面移送线索。次日,监管部门反馈已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确认涉案5人购买的证件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低压电工证,核查时未进行作业或从未使用过,目前已对假证进行扣押、销毁,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存在的内容较宽泛、缺乏可执行性,释法说理不够充分清晰等问题,苏州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对检察建议制发必要性、可诉性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发挥质量内控机制效能。“我们还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征求被监督单位对检察建议质量的意见建议、出台《关于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等举措,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性、规范性。”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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