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面世后,带来了许多便利,尤其是到目的地“最后一公里”的便捷性,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越来越离不开共享单车,但停放问题给城市管理带了较大压力。3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在成都武侯区望江路(九眼桥南头半立交西匝道至郭家桥北街方向),就看到多处不规范停车,其中大部分车辆,距离停车点仅数米远。
共享单车停放不规范,停车点就在不远处
3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九眼桥南头往望江路方向步行,刚进入九眼桥的下穿通道,就看到通道里胡乱靠墙停放着几辆共享单车,而距离通道几米开外的路边,就有划定了白框的共享单车停车点。再往前走,多个区域都有未停放到停车点的共享单车,其中一些共享单车甚至直接停放在了盲道上。
▲胡乱停放在通道的共享单车
因望江路两侧都有打围的施工工地,占用了一部分车道,部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明显妨碍了车辆的通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一部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都距离划定的停车点不远,多则十多米,少则几米。
据媒体报道,3月初,成都市共享单车联盟牵头,联合在蓉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共同签署了《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组织对存在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实施联合限制措施。此举是为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引导用户养成“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的好习惯。
▲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距离停车点一步之遥
单车企业表示,用户违规用车行为中,以停车框外停车、乱停放压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地铁站周边淤积为主。各单车企业将定期收集当周不文明行为人信息,汇总至行业联盟后报备市城管委,由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其APP、官网、政府公众号等官方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
《公约》规定,对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公示结束后,5日内不得使用该品牌共享单车;对连续三次被纳入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公示结束后,15日内不得使用该品牌共享单车;对连续六次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