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记者3月13日从安庆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营商环境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宜城品牌”。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改两为”精神,今年安庆市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效能,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合同等行为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按5%比例调减次年部门预算;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代理质量考核机制,对“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不得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信息要更加公开化,明确各采购人需于3月31日前公开全年采购意向,建立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实现采购预算、意向、过程、结果、合同5个环节信息全公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防范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完善先调解、后裁决和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林浩)
?来源: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