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阳3月14日电? (阳茜)3月14日下午,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通气会在贵阳召开,会上公布了贵州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新闻通气会现场。人民网 阳茜摄
据悉,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17家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系列活动,共同在全省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另外,本次发布的贵州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住房、装修、旅游、美容、虚假宣传等社会热点问题,包含执法和调解两种类型,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果。
案例一:某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服装案
【案情简介】2021年11月10日,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某服装店销售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当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该服装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服装店内标识有耐克商标的服装共355件,吊牌价共计5.69万元。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广州市联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初步鉴定为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该服装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6月,该服装店从福建泉州市石狮服装城一店铺采购一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耐克服装,然后在关岭自治县店内进行销售,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进货。因该服装店涉嫌犯罪,2022年1月5日,该案被依法移送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5月7日,关岭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意见书》,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服装店实施行政处罚。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明,2021年11月10日现场查获未销售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共计355件,吊牌价共计5.69万元;该服装店在案发前共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共计545件,销售金额12.06万元,违法经营额合计17.75万元。2022年6月,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没收其违法商品,并处以10.6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该服装店明知其购进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耐克服装,却以合法耐克服装进行销售,损害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也是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