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部署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汇聚守护自然珍宝和文化瑰宝的法治合力,为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贡献检察智慧。
能动履职 专项监督护遗产
察看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2022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100件,其中6起案件入选全国、福建省典型案例。“检察护宝”专项监督行动被确定为泉州改革创新项目,入围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候选项目。
协同保护 创新模式护青山
督促垃圾清理。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泉州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深度融合,着力开展文物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8件;结合司法办案,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9公里、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占地48亩。
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探索实践“一案双责”模式,让生态破坏者变成环境修复者,达到“一诉多赢”的生态效果。同时,依托已建的修复基地和生态保护领域工作机制,将恢复情况纳入执行监督内容,通过发出生态修复令,确保将生态资源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和功能。督促治理被污染湿地1781.49亩,督促清理、回收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655.8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环境费用3754.139万元,开展增殖放流,放流鱼虾苗1.16亿尾,花蛤苗210万粒。
探索构建跨区域生态保护联盟,强化生态和公益司法保护联防联治。泉州市率先在福建省探索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成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依托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活动,保护边界森林、动物资源,维护交界及毗邻区域良好的生态秩序。
因地制宜 协作联盟护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