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识“三有”保护动物 易触法律“雷区” 昆明森警上半年救助98只野生动物
6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获悉,2023年上半年,该支队接到野生动物救助的报警134个,救助野生动物98只(条),成功救助率占野生动物救助警情的73.1%。其中,救助鸟类59只,占救助野生动物的60.2%;救助蛇类30条,占救助野生动物的30.6%。
惊蛰过后 森警帮“送客”
据介绍,惊蛰过后,野生动物陆续活跃起来。昆明市各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了野生动物救助警情,其中五华区、呈贡区、官渡区、盘龙区森林警察大队救助野生动物量分别占全市救助总量的37.7%、21.4%、14.3%和12.2%。
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表示,在救助的野生动物中,最不让人“省心”的是蛇类。4月至今,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和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已抓获4条侵扰群众的黑眉锦蛇。目前,4条蛇被送到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助,待救助后放归大自然。
捕捉“三有”保护动物违法
“黑眉锦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于‘三有’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於哲静说,对“三有”保护动物知识知晓的人不多,容易踏入法律“雷区”。
据介绍,“三有”保护动物与珍稀动物不同,它们的数量或许不少,它们没有属于自己的保护区。其中,最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以及各种蛇类。
遇到“三有”保护动物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有’保护动物种类繁多、不易辨别,群众在生活中遇到了‘三有’保护动物应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云南智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飞剑。杨飞剑表示,云南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每年有人因捕捉、贩卖“三有”保护动物构成违法犯罪的各类新闻不在少数。
“近期,我关注到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河底岗边境检查站连续查获两起非法买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现场查获稚鸡2只。在该案中,快递的寄递双方均无法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检疫检验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杨飞剑表示,遇到“三有”保护动物“莫伸手”,应第一时间找到林草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请求帮助,切勿干扰、破坏或捕捉“三有”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