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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现场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一些地方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老话,认为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中,无论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日前,四川眉山市洪雅法院柳江法庭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瓦屋山镇男子邓某兴去世后,遗留下银行存款80余万元、房屋一套以及两家电站的股份,其子邓某军认为按当地风俗,自己作为唯一儿子应继承全部遗产并自行处置,后来和奶奶一起被妹妹与母亲起诉至法院。
2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洪雅县法院获悉,经过公开审理,妹妹邓某兰和母亲何某拿到了属于自己应得的部分。
↑公开审理现场
父亲遗产自己没份?
妹妹携母亲状告哥哥和奶奶
事情还得从2022年1月说起,当时,洪雅县瓦屋山镇男子邓某兴去世,遗留下银行存款80余万元、房屋一套以及两家电站的股份。
儿子邓某军认为按照当地风俗,自己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应当继承全部遗产,妹妹邓某兰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于是便将父亲卡中的存款全部取出。
邓某兰婚后与哥哥在生活中因为土地、房屋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此时因遗产分配问题,一大家人反复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妹妹邓某兰与母亲何某,将哥哥邓某军、奶奶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得自己相应的遗产。
该案受理后,洪雅法院柳江法庭了解到原告何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被告王某系百岁老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柳江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左右街坊邻居、村社干部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开审理现场
法院判决:
不是儿子才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