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跨省通办”了,结婚登记还需要带户口簿吗?|新京报快评

都“跨省通办”了,结婚登记还需要带户口簿吗?|新京报快评

都“跨省通办”了,结婚登记还需要带户口簿吗?|新京报快评

| 克鲜

近日,有网民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轻人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户口簿,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7月6日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关注,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友要求简化婚姻手续的建议,意外地登上了某平台热搜第一,引起了广泛讨论。既有人认为,网友是拍脑门乱建议;也有人认为,就应简化婚姻登记手续。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而且两者是并列的,缺一不可。而户口簿作为户口证件一般是掌握在父母手里,因此有网友认为,户口簿间接影响了个人的婚姻自由。
事实上,“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这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自然还包括不结婚的自由。以前的《婚姻法》和现在的《民法典》都予以明确,且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这意味着,不能违背当事双方的意志,干涉他们自主决定结婚、离婚。
因此,“婚姻自由”作为一项公民的重要民事权利,婚姻登记的行政属性是行政认可,而非行政审批。
那么,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成为现实的情况下,20年前制定的《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如今还有必要坚持户口簿+身份证的“双证登记”吗?
20年前政务数据技术不发达,特别是考虑到当时人们使用的是第一代无芯片的身份证,很容易伪造,民政部门无法通过读卡验证信息,所以才有了“双证”登记的规定。而且,强调带户口簿,还因为《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