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C50***,因“戴口罩”被记9分、罚200元

本文转自【十堰晚报】;

近日

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

因“戴口罩”被市民举报

十堰交警依法

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5月30日15时许,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执勤民辅警在进行日常巡逻管控时,接到“鹰眼”举报平台派单,线索提供人兰某称在文秀路汉成国宾府附近路段,一辆银灰色小轿车有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勤民辅警迅速拍录固定证据,并展开调查。

经查,5月29日晚,32岁男子李某驾驶鄂C50***小型轿车下夜班回家,因小区内部已无车位,便将车辆停至路边。李某担心交通电子摄像头抓拍,于是找来蓝色口罩将车牌号遮挡,结果被过路群众发现并举报。

鄂C50***,因“戴口罩”被记9分、罚2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遮挡号牌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 心存侥幸

动歪心思、 耍小聪明

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杨丽丽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