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制度优程序强指导破解执法瓶颈

立制度优程序强指导破解执法瓶颈

  图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正在工地进行执法检查。

  □ 本报记者 黄洁 徐伟伦 文/图

  2020年7月,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改革措施在北京出台——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乡镇,标志着北京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迈向深入。从那时起,让基层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就成为北京市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丰台区不仅搭建起“1+N”制度框架,逐项回应了基层关切,还探索出“伙伴计划”边界协同联合执法机制,成功破解了由来已久的“三不管”难题。与此同时,丰台紧抓改革契机,依托联动培训体系、考核监督及平台监测等一系列机制,持续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赋能,确保了丰台区街乡综合执法改革始终走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最终形成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与基层治理良性互动的“丰台样本”。

  近期,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丰台样本”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象征法治精神在丰台绽放的“法沐丰华”品牌再一次被擦亮。

  回应基层难题 夯实制度之基

  “市里决定作出后,区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研究街乡赋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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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基层的执法能力能够匹配下放的职权,面临巨大挑战。”丰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干部宓海生对于改革之初的压力记忆犹新。

  为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目标,丰台区司法局迅速组织工作专班,密集开展分片调研,与全区各街镇面对面梳理问题,在此基础上与职权下放的各单位展开会商,研究对策措施。一项一项研究、一项一项破题,在职权下放的决定出台后不久,丰台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的听证办法》等十项制度模板就下发到了各街乡。

  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薇介绍,十项制度抓住了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的“关键点”,逐一回应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法制审核涉案金额标准等基层最为关切的问题,解了基层“接得住”的燃眉之急。

  “十项制度为基层执法提供了基础的参考,但这并不是全部。制度下发后,我们又对‘吹哨报到’‘接诉即办’问题比较集中的街道开展了实地走访,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规适用、执法程序、案卷文书等问题开展答疑解惑,力争让一线的任何执法难题都能及时化解。”张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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