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赋能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3月1日电 (余乃鎏)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其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及赋能厦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出台后,全国第一个市级层面的数据条例,有力提升和保障厦门市数据治理能力,有利于催生数据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以促进数据应用和发展为基本定位,紧扣“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聚焦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数据要素市场、赋能数字厦门发展三大环节,明确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等进行必要探索,以引领、促进和保障数据流通与开发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

据介绍,作为经济特区,厦门近年来充分利用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区位优势,对数字厦门建设工作进行先行先试,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此次出台《条例》,不仅固化这些好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完善和提升,还遵循“数据二十条”的精神,着力建立匹配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需求的制度体系,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推动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价值。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扩大社会知晓面及影响力,推动《条例》不断走深走实;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厦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进一步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制定相关法规,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持续加强要素保障,制定《条例》配套文件清单,推动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力保相关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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