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新书在武汉首发

  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座谈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新书首发式在武汉举行。

  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在施行过程中,由于该法条文多是原则性、概括性规定,相关配套立法和技术标准未及时跟上,直接适用长江保护法的案件数量较少,出现了“用之存疑,不用违法”“适而用之,疑而避之”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有效施行。

  2022年底,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成功举办后,湖北法院迅速组织三级法院环资审判法官、院校知名专家学者和长江流域行政主管机关的专业队伍,开展该书的编写工作,旨在通过聚合环境司法与执法的实践经验和环境法治理论研究的专业知识,对长江保护法的全部条文进行逐一解读,实现对长江保护法具体条文从流域生态环境专业理论研究到具体执法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既解决长江保护法新规定新要求理解适用难题,又达到对长江保护法具体条文进行深入广泛法治宣传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新书在武汉首发

  该书采取逐条解释的形式,分为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释义和实务指导四个板块,既对长江保护法各个条文规定对应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对象进行基本情况、生态特征的介绍,又从该保护对象的历史和现状、经验和教训等方面分析为什么要进行保护性规定,还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从条文具体内容的阐释中说明如何开展保护工作。每个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编写都贯穿“要保护什么、为什么保护、怎么保护”的相关内容。(总台记者 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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