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陕西一医院规定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的消息冲上热搜。
据红星新闻报道,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文件,规定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以至于该医院出现“44岁危机”等独特现象。
遭辞退的人向记者表示,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经过劳动仲裁,尽管她们被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其他诉求未能实现。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能继续工作。
44岁就强制辞退,不仅从情理上讲不过去,法律层面更讲不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曝出被医院辞退的12名女员工都已在医院工作多年,倘若这些医务人员在该院连续工作至少10年以上,应该允许其干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退休。未到退休年龄就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故意甩包袱之嫌。
近年来,由于医疗需求持续增加,在编人员已远不能满足医疗需求,“混编”就成为多数公立医院的普遍现象。在很多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甚至起到了“挑大梁”的作用。让编外和编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才能更好地调动编外人员积极性,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编外人员“到龄不续聘”,不仅寒了他们的心,也与同工同酬等基本要求相违背。
此外,取消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渐进式减少医院的编制,也是一项重要的医改内容。这项医改推进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编制内外的待遇差太大,导致改革遭遇很大的阻力。大幅度缩小两者的待遇差,编制的含金量才会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