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和龙消息:
日前,经延边州纪委监委指定,延吉市纪委监委对延吉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英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英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认真履行职责,刑事案件未移交司法机关,且未组织开展巡查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英哲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全无,背离初心使命,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利欲熏心、以权谋私,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英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中共延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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