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扬正气 守护云岭保平安

  随着梁某等人的落网,云南省红河州16人涉黑走私组织团伙覆灭,当地干部群众拍手称快。近日此案一审宣判,所有被告人认罪认罚,无一人上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在于防范新的黑恶势力从无到有、由小变大,必须一手抓常态化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务求实现常治长效。”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亚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自2021年1月党中央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为方向,紧扣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

  “劲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组织领导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保证。”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吴朝武介绍说,云南高位统筹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省委书记王宁专门就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出具体要求。

  全省各地党委、政府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重点任务进行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分阶段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各级扫黑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打击做到不枉不纵

  经过三年专项斗争和两年半常态化斗争,社会面上表现明显的黑恶势力已基本扫清,但不排除仍存在部分“潜水”较深、时间跨度较长、“漂白”掩饰较好的黑恶势力。

  7月19日,保山市61人的涉黑组织主犯孙土壹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组织目无法纪、为非作歹,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保山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地百姓对其深恶痛绝。

  这起案件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涉案财产达9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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