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间谍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反间谍法是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是推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确保国家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说。
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时代反间谍斗争需要
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
反间谍法是在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的。反间谍法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较为严峻,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谈及此次修法的背景,王爱立指出,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反间谍法以适应新时代反间谍斗争需要。
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据王爱立介绍,此次修订反间谍法的工作,主要遵循四个重要原则:
一是将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行反间谍法实施中存在的间谍行为范围较窄、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赋权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加强反间谍工作,同时注重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我国反间谍工作实践,做好相关法律衔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完善反间谍法相关规定六大亮点值得关注
谈及此次反间谍法修订的主要内容,王爱立指出,有六大亮点值得关注。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总则部分增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思想和“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政治培训。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完善间谍行为的定义,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根据实践中的情况,适度扩大相关主体窃密的对象范围,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纳入保护。增加针对第三国的间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