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有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审结15710件,审判质效明显优于改革前的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改革效果集中显现,加强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有效激励保障科技创新。法庭的一大特色,是大部分当事人为民营企业。随着法庭加大侵权赔偿力度,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保障,彰显坚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鲜明立场。
“法庭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中国科协和中国法学会的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审议,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试点已经取得改革的预期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说。
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通过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法庭5年来民事实体案件改判率19.6%、调撤率37%,高于改革前;行政实体案件改判率7.1%,与改革前基本相当;民事、行政实体案件发回重审率分别为1.2%、0.15%,远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案件最多的国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标杆性裁判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过三成,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
“我们将在坚持既有改革方向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陶凯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