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近日,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部署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6月至11月为期半年,是五部门首次联合开展的执法行动。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指出,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协作,凝聚起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强大合力。
河湖安全保护形势严峻
近年来,水利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持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有效应对大江大河大湖严重水旱灾害,有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饮水安全,有序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转变,持续开展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同时,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妨碍行洪、非法取水、破坏水工程等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有力保障了国家水安全。
但也要看到,保障国家水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繁重的任务。特别是当前一些地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平均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两万余件,河湖安全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迫切需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多措并举解决人民群众涉水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对河湖领域违法行为形成持续强有力震慑,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为河湖安全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水利部门与各部门在河湖安全保护领域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水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在已有良好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部门间合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各部门职能和优势,推进协同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由此探索形成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长效机制,为各部门更持久、更长远、更深入的合作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