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试点自2017年启动以来进展如何?今年有哪些重点任务?财政如何持续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支农投入,及时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针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印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财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供资金保障。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15亿元,同比增长6.8%;农林水支出增长10.9%,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财政部于2017年启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在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等6个省份率先开展。2021年,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南皮县、山西省介休市等13个县(市、区)。
财政部明确,做好今年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申学锋介绍,农村综合性改革旨在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有效释放政策的综合效应,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
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今年,试点将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四大机制创新作为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同时,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强化科技支撑——在数字乡村发展方面,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试点还将推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通知》要求,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