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70亿立方米,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到2035年,建立起完善的非常规水源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非常规水源经济、高效、系统、安全利用的局面基本形成。
《指导意见》指出,要统筹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禀赋、承载能力与发展需求,坚持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以强化配置管理、促进配置利用、加强能力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处长周哲宇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规水源是常规水源的重要补充,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可增加水源供给、减少污水排放、提高用水效率,对于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规划、统一配置,发挥规划从宏观层面统筹配置水资源的引领作用,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在制定水资源保障或配置方案时,综合考虑非常规水源分布特征、利用条件和市场需求,将非常规水源纳入统一配置。”周哲宇介绍,实行非常规水源目标管理,制定各级行政区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标,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与节水评价管理,促进非常规水源应用尽用。
同时,也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利用条件等差异,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重点。周哲宇补充,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相关激励与保障政策,加快推进水价和用水权改革,发挥市场在非常规水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相关市场机制,促进非常规水源市场化交易。
周哲宇表示,《指导意见》从科学规划布局、实行目标管理、纳入用水计划、严格论证审批、引导市场配置、加强考核监督六个方面,提出了强化非常规水源配置管理的具体措施,按照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不同水源类型分别明确配置利用领域及相关措施,从计量统计、技术标准、科技支撑等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促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动水处理领域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内生动力,促进节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周哲宇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强化配置管理措施,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