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个税汇算3月1日开始,这部分人可优先退税,详解新变化→

新一轮个税汇算3月1日开始,这部分人可优先退税,详解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具体有哪些变化

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今年主要变化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 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 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新增了 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新推出的优化服务举措有哪些?

01

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2021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02

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03

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

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公告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