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亏损8元 江阴银行财务总监及其女儿致歉

短线交易亏损8元 江阴银行财务总监及其女儿致歉

央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记者 冯方)2月7日晚间,江阴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财务总监常惠娟的女儿周明颐近日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常惠娟及其女儿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致歉,承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截图自江阴银行公告)

根据公告,周明颐于2023年2月1日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4.23元/股,成交金额423元,于2023年2月3日因其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4.15元/股,成交金额415元,导致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8元,交易后周明颐不持有公司股票。

江阴银行表示,经核实了解,本次交易系周明颐误操作导致,常惠娟确认对相关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周明颐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不存在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周明颐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江阴银行表示,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央广网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是江阴银行首次因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而违反规定。2021年5月13日晚间,江阴银行曾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在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江阴银行副行长仲国良的配偶展晓于2021年3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于2021年5月11日买入2000股,导致出现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

据悉,展晓该次短线交易获得收益220元,其在确认该事项后,已及时主动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给公司。展晓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