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恢复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提出,“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前一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中指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赵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控力度和节奏,主要取决于当地房地产市场表现以及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以南京市为例,此次并非其年内首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往前回溯,今年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即日起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随后又于5月25日发布通知,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并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
赵芊表示,在此前政策调整的基础上,此次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整方向进一步瞄向最高可贷额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和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最高可贷额度的提高,也将切实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同时又有助于激发一些购房置业需求,对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信心的恢复、预期企稳都有着积极作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体现了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由于是针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群,因此也体现了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准支持。
纵观全年,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使用最为频繁的政策工具。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今年各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超280条,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允许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与此同时,随着今年8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明确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以来,截至目前,亦有三十余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标准进行了优化。
“这些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可以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在严跃进看来,由于住房公积金本身的定位就具有惠民、普惠的导向,因此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其实就是在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释放。另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配合其他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整,所以其政策内容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