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持续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的有效手段”“改善消费环境是恢复扩大消费的一个重要支撑”……
近日,《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缪沐阳、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了《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形成一揽子政策体系 确保促销费举措落地见效
“我们看到,上半年国内消费市场整体处在恢复过程中,餐饮、文旅、影院等线下场景快速复苏,商场、商业街重新热闹起来了,体育赛事、演唱会等也陆续恢复,常常‘一票难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也注意到一些消费品类增长势头仍不稳固,一些居民朋友的消费信心不强、顾虑不少,一些领域消费体验不佳、感受不好,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措施》将与各领域、各品类重点政策一道形成促进消费的一揽子政策体系。
在李春临看来,促进消费工作点多面广,但基本思路一以贯之,要坚持三个基本考量。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
二是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三是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按照这些原则,《措施》围绕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政策举措,力求长短兼顾、务实有效。”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