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下一步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税费政策纳入重点督导内容

  中国网财经8月1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8月1日(星期二)上午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有关情况。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请问税务部门今年以来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效果如何?下一步在落实《意见》和《若干举措》方面有哪些考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财力的中坚力量。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推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底到期政策继续实施,并采取精准推送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等切实有力举措,推动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一些税收政策举措,如增加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申报加计扣除;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民营企业更好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政策上再加力,持续“减负担”。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税费政策纳入重点督导内容,推动《若干举措》各项涉税政策措施落实落细。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稳定民营经济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二是服务上再提升,持续“增实效”。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5方面,涉及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各方面、各环节,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三是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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