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深圳东海航空机长和乘务员在飞机上“互殴”的消息曾引发广泛关注。据当时网传消息:事发当天,在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的航班上,机长与乘务员发生争执后“互殴”,机长将乘务长手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此事经舆论曝光后,涉事航空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介入调查,涉事机长张某某和乘务员杨某某被终身停飞,之后两人均涉嫌以暴力危及飞行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5月29日,新黄河记者从机长张某某代理律师处获悉,5月25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机长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详情”
根据5月25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本科文化程度,原东海航空公司机长,2021年3月19日因涉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被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3月18日被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3年3月18日解除取保候审。本案由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涉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于2022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2021年2月20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执飞南通到西安的航线,当班机组成员机长张某某、副机长刘某某,乘务长艾某、乘务员杨某某等人,飞行前身体均健康符合飞行条件。该航班于当日9时26分从南通机场起飞,11时24分在西安机场降落。
公安机关认定,10时43分许,飞机在飞行的下降准备阶段,张某某因生理需求,通过客舱电话联系乘务长艾某欲使用前舱卫生间,艾某与杨某某按照公司规定使用餐车挡住头等舱与前舱的过道,并安排杨某某准备前舱卫生间,随后进入驾驶舱替换张某某出驾驶舱使用卫生间。杨某某在驾驶舱门外等候张某某出驾驶舱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拉开挡住过道的餐车让旅客进入前舱卫生间。10时45分许,张某某将飞机驾驶工作移交副驾驶刘某某操作(飞机气压高度23600英尺,空速约310节),随后违反公司规定,在未确认驾驶舱外无外来人、外来物及餐车挡住过道的情况下出驾驶舱,发现前舱卫生间被占用,挡过道的餐车亦被拉开,便责骂杨某某,并要求杨某某到经济舱工作,随后双方发生口头冲突,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其间,双方在飞机前舱的狭小空间内互相攻击对方的头面部及上肢部位,造成双方受伤,直至被头等舱多名旅客制止。冲突造成张某某头脑发蒙,左臂疼痛,牙釉质损伤等伤情;杨某某右手肿胀,左下眼睑损伤及右额部损伤等伤情;正在单独驾驶飞机的副驾驶刘某某情绪紧张,乘务长艾某及头等舱部分旅客产生恐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