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成人教育培训消费提示 别轻信“名师授课”“轻松拿证”

  6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福田区消委会联合发布有关成人教育培训的消费提示,在购买课程前,不要轻信培训机构“与某某大学合作关系”“名师授课”“超短学制轻松拿证”等宣传。

  目前,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升温,学历提升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得益于互联网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成人教育培训行业也加大了在短视频平台的推广力度。各机构竞争火热的同时,虚假宣传、引导贷款、退费纠纷等问题也接踵而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从2022年至今年4月,该市共收到成人教育培训投诉8291件。为提高消费者对成人教培消费的认识,帮助消费者辨别成人教培消费陷阱,深圳市消委会和福田区消委会从五个方面发出提醒。

  选择机构需谨慎

  多方比较是关键

  戴女士急于提升学历,没有提前咨询,便在一家培训学校报名了成考、自考课程。交费后,戴女士一直没收到开课通知,之后连老师都联系不上了。报警后才发现培训学校早已人去楼空。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机构前,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经营场所、经营风险等信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其他消费者对该机构的评价,多方比较后再做决定;还可以关注“天天315”等平台发布的消费提示,慎重选择已被公示的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口头承诺毋轻信

  保留证据最有效

  郭先生投诉称,培训机构把师资作为主要宣传噱头,接待老师则通过视频对自己作出若干口头承诺。交费后,郭先生发现机构的实际授课教师与宣传不符。交涉过程中,机构否认其之前的宣传和承诺,并反过来要求消费者举证。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服务条款是否与机构承诺的一致。对合同中没有体现的重要承诺,消费者可以要求机构提供补充协议。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尽量以文字方式与培训机构沟通,也可以对机构承诺进行截屏或录音录像,以保留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小恩小惠莫贪图

  退费规则要关注

  赵先生在购买了一家机构培训课程后,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款,机构以“基于优惠价格购课”为由,要求扣除学费的80%作为违约金,只肯退回剩余的20%。赵先生对此无法接受,遂投诉。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课程前要询问参与优惠活动的条件以及相应的限制性条款。付款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机构的退费规则,重点关注退费申请时限、退费比例等条款内容。此外,要注意违约金条款,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若违约金高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减少或拒绝签署违约金条款。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