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消息,小孩随地小便是很多人都见过的事,这样不仅会弄脏环境,还可能伤到别人。
最近,内蒙古法院公布了一个案子,就是因为2岁幼儿随地小便,结果家长被判赔11万。
2022年6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处,原告刘某着急给自己的小孩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一滩“水”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医院的公共视频,原来在刘某经过的12秒钟前,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该地小便。
经过法院审理,因小杰小便时保姆在其身后遮挡了导医台内工作人员的视线,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在小杰随地小便时及时发现和制止。从小杰离开至刘某滑倒,时间仅12秒,医院即使有巡视的清洁人员,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现并作出提示或清理,故法院认为造成刘某损害的责任人为小杰。
刘某在行走时未注意地面情况,且穿着拖鞋,在地面湿滑时不利于防范,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法院判决小杰的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这件事给其他家长提了醒,家长要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尽量不要让孩子随意乱跑、大小便,因为在公共场合人员众多,非常容易造成磕碰,不仅会对孩子造成损伤,而且还会他人造成影响。
因此,家长因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