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抖音诉刷量软件“抖竹”不正当竞争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抖竹”软件通过模拟人工操作,执行批量的点赞、关注、评论等行为,虚构数据、引流刷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应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法院判决显示,“抖竹”是一款聚合式自动刷量软件,用户在手机上登录抖竹和抖音账号后,设置任务、下达指令,移动端就能够自动打开抖音并自动实施一系列指定动作,包括模拟人工操作养号、批量点赞和评论、随机转发、批量关注加好友、自动私信粉丝和关注的人等,最终达到将指定视频刷上热门、截流同行粉丝、为指定账号引流的目标。
2022年8月,抖音公司将“抖竹”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制造虚假数据的刷量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2023年4月1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抖音100万元。随后“抖竹”提起上诉。2023年7月2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抖竹”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抖竹”软件制造的数据,并非真实的用户浏览、评论、关注产生,一方面会导致抖音平台对其网站内的视频数据信息产生管理上的困难,增加了其平台内部的数据计算、管理和分析成本;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大量劣质视频信息因为虚假的浏览、评论数量推送给抖音用户,导致相关消费者对抖音平台的评价降低、用户粘性下降。涉案公司通过“抖竹”软件制造虚假数据牟利的行为,显然不具有正当性,且损害了抖音公司的合法利益。故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抖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
抖音相关维权负责人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型刷量黑灰产也层出不穷。这些虚假数据干扰了推荐算法的正常运行,导致被刷视频挤占了优质视频本应获得的曝光机会与流量分配,不仅扰乱了正常、公平的竞争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
他同时介绍,除“抖竹”这种直接制造虚假数据的自动刷量软件外,近期还发现了新的众包型刷量软件。众包型刷量软件往往通过建立众包平台的方式,组织用户发布有偿任务来吸引网友虚假关注、点赞相关视频,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其中一款名为“轻抖”的众包型刷量软件,各个应用市场的下载量甚至已达数千万次,抖音已经取证和起诉维权,目前也已经取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该软件停止侵权,并责以400万的高额判赔。
该负责人强调,抖音将对各种类型的虚假流量进行持续打击,通过平台治理和法律维权等多种方式,维护良好的平台秩序,保障优质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大用户的使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