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滞留件盲盒”陷阱需合力填平

  可低价开出数码产品、物超所值、抢到就是赚到……快递量激增和盲盒经济的结合下,快递滞留件(因地址不详、电话停机等原因没有派送成功的快递)盲盒这种新产品可谓兼具了开盲盒的刺激感和“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诱惑力。然而媒体调查发现,快递滞留件盲盒套路多,消费者上当容易捡漏难。(12月4日《工人日报》)

  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箱盲盒”“滞留件”等关键词,会跳出很多以“白菜价”“紧急处理”快递滞留件盲盒的商家。有的滞留件按斤处理,也有的以“麻袋”为单位销售。许多商品页面用大字标明“稳赚不赔”“抢到就是赚到”“快来捡漏”等字样,再加上评论区的“惊喜”“赚了”等溢美之词,很难不让人心动。

  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很打脸,不少消费者购买后大呼上当。有的花20多元买到的滞留件盲盒,里面基本是“牙签”“棉签”之类的便宜货,根本不值。还有盲盒中,商品不仅廉价,连厂家名称、厂址、说明书都没用,疑似三无产品,让人根本不敢用。

  事实上,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倒卖快递件行为。《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即使是确实无法派送的滞留件,也不能随意处置。国家邮政局《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对此有专门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在保管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对照上述规定,可知所谓“快递滞留件盲盒”,大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不少商家抓住消费者“以小博大”的心理动歪脑筋,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贴上虚假的收件人信息,包装成“滞留件盲盒”兜售。评论区的“零差评”,大多是商家雇佣水军刷出来的。消费者购买此类盲盒,注定有惊无喜,不仅没“捡漏”反而“上当”。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今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其中第五条指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对于“快递滞留件盲盒”来说,如果商家售卖的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难逃“非法经营行为”之嫌;如果是冒名顶替的“滞留件”,则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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