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行业产业链长,IP领域涉及较多,如数字阅读的产业链涉及从内容文学到衍生授权的IP泛娱乐开发。数字阅读产业以内容为核心,主要参与者包括内容提供方、数字阅读平台、分发渠道和用户。其中,内容提供方即作者,是网络文学平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平台方面向C端用户,提供网络文学阅读服务,通过用户付费等方式实现收入,同时还通过IP授权获取版权费;渠道主要包括PC端文学网站、移动端阅读APP和电子阅读器等。
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有线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和卫星网络等。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3-2028年版数字出版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报告》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数字出版作为重要的新兴文化业态,在国家大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背景下,在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取得了较快进展。与此同时,由于存在投入成本高,盈利模式不成熟,相关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制约了数字出版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其生产力尚未得以充分释放。
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2万亿元。在16个行业小类中,13个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增长面达到81.3%。其中,数字出版、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和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为30.3%、21.6%、18.6%、16.9%和10.2%。这十年来,数字出版意识形态主阵地地位更加凸显。特别是自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党管出版的原则得以进一步确立,数字出版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日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