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天津市康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改后仍未整改,被罚款1000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康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改后未整改案 | 天津市康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120111MA7F DMJD1X | 林树贞 |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3〕5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改后未整改 | 处罚款1000元。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29日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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