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 保障基层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黄心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农村地区相对城市,药品配送网络不健全,存在“农村地区药品配送慢”的现实问题。6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二级调研员黄佑表示,将从政策上扶持和鼓励合法合规的批发企业把配送线路及网点向乡村镇延伸,通过多种措施扩大农村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提升药品可及性。

广东出台新规 保障基层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发布会现场。陈树芬/摄


记者当天从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获悉,《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提出:允许集团企业开展“多仓协同”,实现药品最优发货需求;规范简化物流配送中转分拨场所条件,完善终端配送网点,保障“最后一公里”配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均在偏远地区的批发企业,对储存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黄佑称,“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扩大农村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补齐药品可及的短板。”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表示,《规定》重点解决药品批发企业许可验收和药品委托储运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构建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及融合监管机制。《规定》与药品零售、药品连锁经营等领域的多部规范性文件,共同形成广东省药品流通领域的系统性监管政策,以高水平护航药品安全。


此外,《规定》鼓励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二处处长田守刚介绍,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广东省药监局将依法为同一经营主体办理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经营许可。批零一体化经营能有效整合企业内部批发和零售连锁资源,共享共用仓储、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资源,通过品种、供应商、物流等资源的一体化协同运作,实现批零融合、降本增效。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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