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赣州市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海经营部销售的辣椒
(一)食品名称:辣椒;购进日期:2022年12月18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报告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海经营部,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辣椒。经核查,该店采购上述不合格批次辣椒50kg,销售48.11kg,自然损耗1.89kg,召回0kg。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经开不罚〔2023〕3号),并进行教育。[gf]2002[/gf][gf]2002[/gf][gf]2002[/gf][gf]2002[/gf][gf]2002[/gf][gf]2002[/gf][gf]2002[/gf]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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