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叶平 胡榕
为切实加强城市白蚁防治工作,强化对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做好白蚁防治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白蚁防治水平,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在对白蚁防治单位实行名录库管理的基础上,出台《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信用评分指标》,对该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实行信用评分等级监管。
对白蚁防治单位信用评价,采取按总得分定级的方式,以年度为一个周期,基础分为100分,按基本信息、药物管理、白蚁预防、白蚁灭治、诚信服务、劳动保护、公益活动等七个类别41个分项,并根据年度相应的评价计分标准进行计分,其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信用等级评价。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负责白蚁防治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入库的白蚁防治单位,须在每年的12月底前,向该中心报送其信用信息,提供相关资料。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于次年4月底前,通过现场查看、查验资料、信息查询等方式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众发布上一年度白蚁防治单位的信用评价信息。同时,按照鼓励诚信、惩戒失信原则,对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对应的防治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白蚁防治单位,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外,其D级信用等级需2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