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3月1日起执行,截至2月25日,已有江苏、广东、陕西、甘肃、上海湖南等地发布相关落地政策和公告。
甘肃
2月25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分类结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提升谈判药品(竞价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甘肃省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2022年药品目录中363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147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216种。经组织专家论证,此次新增的108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39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69种。
要求各地要督导辖区内各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应采尽采、应配尽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确保辖区内新增的108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配备全覆盖。至2023年底,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供应保障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内蒙古自治区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出《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国家谈判药品要在2023年2月底前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药品供应。各统筹地区要在2023年2月底之前,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目录对照工作,确保按时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双通道”管理(含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国家《2022年药品目录》及自治区新增门诊特殊用药、“双通道”管理药品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地要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应用,实现“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湖南
2月24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国家在2021年版目录基础上新增和调出了部分药品,部分药品的名称和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了规范和修订。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