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圩日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巡回审判、圩日普法、圩日执行、信访接待……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方案,大力推广“圩日法庭”,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把群众工作做到心坎上。

群众从“听得到”变“常听到”

“这真是一场有意义的法治课,在家门口就能看到法院审判,很受教育!”旁听群众钟大姐激动地说。

4月13日,是全南县坡头镇的“圩日”。全南县人民法院陂头法庭在集市所在地岐山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何某海诉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200余名赶圩群众观摩了这场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还进行了普法宣传,接受10多名名群众的法律咨询。

据了解,“圩日法庭”工作方案要求该院员额法官利用乡村圩日到基层乡村开展巡回开庭、现场执行、巡回调解、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更接地气的司法赢得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方案还明确,年度内基层法庭员额法官开展“圩日法庭”活动不少于8次,机关员额法官则不少于4次。

“你砍了我们村集体的树木,你不赔还有理了,我们就是要告你!”

2022年12月2日,在大吉山镇平头镇村委会,南迳法庭巡回开庭审理李某宗越界砍伐同村黄村组自留山树木一案,30多名当地群众在现场见证庭审的全过程。

“吵架没意义,我们把法庭搬到纠纷现场,就是为了帮助大家解决纷争!”刚开庭,双方便激烈争论起来,赖春文法官边劝说边到现场勘查被砍伐树木。

“黄村组的林木被你砍了,损害了集体财产,钱肯定要赔的,但是骂人和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伤人又伤感情还可能违法,你们在同一个村子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一直闹矛盾相信你们心里也不好受,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经过赖春文三个多小时调解,李某宗同意一次性支付20000元给黄村村小组所有村民,并对越界砍伐范围进行复绿。

全南法院副院长钟文华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南法院各业务庭、派出法庭积极推进“圩日法庭”工作,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提前预告巡回庭审活动,还结合各法庭工作实际,打造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圩日法庭”品牌,让基层群众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法官也可以方便快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23年以来,全南法院两个人民法庭开展“圩日法庭”活动、主动公开庭审现场17次,开展巡回开庭、巡回调解35次,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00余起。

“最近几年,全南法院开展巡回开庭、公开开庭活动越来越多了,我们老百姓可以近距离了解司法活动的整个程序!”南迳镇古家营村民刘书豪对全南法院推进“圩日法庭”工作表示由衷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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