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5月24日消息,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李洪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任用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金;政绩观扭曲,违规给予企业优惠政策;权力观异化,将权力作为满足个人“雅好”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转让、调整规划设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雅好”也属新型腐败。今年2月中纪委官网发布《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文,文中提到了“雅好”。
文章称,针对新型腐败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情况,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聚焦违规收送文玩字画、文物古董等“雅好”“雅贿”谋利的腐败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让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无处遁形。
李洪信于今年2月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李洪信1957年11月生,吉林公主岭人。他先后在几个县级市工作,早期在公主岭市任职,2003年任市长,2006年转任桦甸市市长,2008年任桦甸市委书记。
2012年,其履新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哈达湾搬迁改造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3年后仅任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7年12月,其退休。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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