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提支持“创新型企业总部”

上海首提支持“创新型企业总部”

《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昨天公布,将通过真金白银的财政资金,对“总部经济”的一类新成员——“创新型企业总部”给予奖励,以进一步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沪升级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市级文件首提“创新型企业总部”概念。可以看出,上海正想方设法加大对于科创头部企业的吸引力,为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

聚焦头部公司,完善创新梯度生态体系

昨天公布的《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印发,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对上海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的一次概念延伸。

此前,上海已出台一系列办法,对跨国公司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等进行认定支持。但早先的政策在支持本土企业总部时,比较偏重商贸流通和制造业,认定标准比较强调企业的体量。而新发布的《管理办法》,则通过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突出研发和科创导向,使“总部经济”的构成更符合上海承担的战略使命。

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希望在上海培育和集聚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先进技术、占据产业链高端地位的高能级创新主体。在全市创新梯度生态体系中,创新型企业总部位于较高层级,其定位超过“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目前来看,最符合创新型企业总部标准的市场主体,应是创新型“独角兽”和科创板上市公司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裘文进在解读政策时表示,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发展壮大,是推动上海创新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的重要举措。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独角兽”企业69家(按“胡润榜”计)、科创板上市企业78家,同时拥有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约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约2.2万家,这些企业已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外资研发中心和创新型企业总部为代表的总部型企业研发机构,能有效集聚创新资源,带动人才成长。下一步,上海将积极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总部,鼓励此类总部与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合作,发展“生态主导型”协同创新,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明确创新型企业总部4方面特征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