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温度、更加包容、差异管理,浦东城管发布“10项制度”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谢卫群

3月21日,浦东城管制定《浦东城管助力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实施意见》,全面助力浦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聚焦实施包容性执法、开展审慎监管、坚持综合服务、强化规范行政等4大维度,制定了“减免责”清单、“诉转案”复核、价值判断正向引导、差异化监管、分类分级监管、综合监管、精准普法、告知承诺、专员联系、全过程执法规范等10项制度,其中包含3个相关工作规定和1张“减免责”事项清单,以更高标准、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浦东新区营商环境整体质量实现新的更大跃升。

更有温度、更加包容、差异管理,浦东城管发布“10项制度”

城管工作人员跨前一步上门指导服务。受访单位供图

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规范实施市容城建、房屋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土地规划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轻罚。在执法实践中,浦东城管结合浦东改革实际,注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实施包容执法。2022年9月浦东城管结合疫情带来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对某企业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实行“诉转案”复核制度。建立各类办件“非转案”复核机制,规范“不予立案”审核流程,确保案件“应立尽立”,防止过当执法。

实行价值判断正向引导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价值判断原则,做到遵守法律、遵从常识、遵循良知,彰显执法温度,体现人性关怀,鼓励探索创新案例,实现法理情、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实行差异化监管制度。依据新修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浦东实际,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和不同标准的差异化特性,落实《浦东新区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办法》,体现城市“烟火气”。针对书院镇某工地门口长期存在游商摊贩占道现象,浦东城管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牵线搭桥帮助摊贩转型为正规商户经营,疏堵结合化解市容难题。有序拓展非现场执法事项,推进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周期性首违免罚制度。非现场执法实行一年多来,周家渡街道感受颇深,沿街商户自觉规范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了,街面市容环境显著改善了,周边居民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了,浦东城管的非现场执法实践无疑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