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男子实名举报开发商向公职人员行贿遭秒抓”一事,曾引起网友广泛关注。2月21日,鹤壁市淇滨区警方对当事人牛某撤回审查起诉,检方对张某某、杨某某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男子实名举报房地产商向公职人员行贿被刑拘 纪委监委和警方先后回应
“我叫张某全,实名举报鹤壁XX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某慧向鹤壁市原纪委纠风办主任艾某军行贿一事……”这是2021年12月11日,流传在网络上的一段举报视频。
张某全称,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几十分钟后,举报者被警方带走,在网络上引起大家关注。
鹤壁市纪委监委于2021年12月16日回应称,对网传的举报公职人员受贿一事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核查程序。
2021年12月17日,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针对网传“鹤壁男子实名举报开发商向公职人员行贿”公开通报称:2021年12月11日,张某慧、艾某军先后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在网络上被人诬告陷害。警方接到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张某全、杨某宾与张某慧共同开发房地产期间产生经济纠纷。为报复张某慧,张某全伙同杨某宾、牛某(男,34岁,鹤壁市淇滨区人)捏造张某慧找艾某军帮忙将行政处罚数额由500万元降为5万元、张某慧退回艾某军的190万元购房款为行贿款的事实,并制作举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意图使张某慧、艾某军受到刑事追究。张某全等三人的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 三人恢复自由身
经过一年多的交涉,2月21日,这一诬告陷害案件的三名嫌疑人收到了检方的不起诉决定书或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在给杨某宾的不起诉决定书中表示,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宾不起诉。
另一举报人张某全同时收到上述文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所代理的当事人牛某家属收到了检方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因公安机关对其撤回审查起诉,现决定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