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等相关区域移交澳门

  中新社珠海4月20日电 (邓媛雯 宫胜男)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4月20日零时起,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第二阶段客货车检区域(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除外)正式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20日零时,横琴和澳门双方在横琴口岸二期随车人员验放厅北侧通道举行启用移交仪式。

  在仪式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符永革宣读了国务院批复,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魏以军向澳方代表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致送启用区域模型。

  据介绍,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移交澳方实施管辖区域,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根据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移交澳方。

  其中,第一阶段旅检区域已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同年8月18日正式通关。本次移交澳方区域为第二阶段客货车检区域。

  横琴口岸二期工程永久客货车道将采用“联合一站式”创新通关模式,届时进出境车辆只需一次排队,便可完成两地海关、边检及卫生检疫查验流程,有效缩短通关时间。

  永久客货车道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在未正式开通前,通关车辆仍需使用目前的临时通关车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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