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些看点值得关注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

  新时代新征程,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作出修改完善,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新华视点”记者针对修订草案重要看点采访了有关专家。

  看点一: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据介绍,此次提请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牢牢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将一些实践证明的有效制度上升为法律。例如,将体现“先考古、后出让”精神的规定写入修订草案,增加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对确保文物安全的责任等。

  “现行法律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定较为完善,但针对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措施不够明确,给实践工作带来很多困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原主任朱兵说,“对于文物工作而言,保护是其根本原则。修订草案明确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修订草案重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增加涉及文物保护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文物保护的投诉、举报,还提出新闻媒体要开展舆论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云霞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建立畅通、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对于防范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也能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看点二:促进合理利用,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

  要发挥文物历史的承载者和传播者的作用,就要让文物“活”起来。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有效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对此,修订草案鼓励文物保护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同时,加强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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