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接收 一揽子衔接 一体化管理,南京建立全市三级实体受立案机制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2年,南京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以“规范警务攻坚提升行动”为载体,围绕法制体制改革、执法监督管理、执法服务保障、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驰而不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取得了新成绩。公安部法制局先后两次编发简报宣传推广南京市经验做法。

从1.0到2.0,法制体制改革打造新亮点

“公安法制部门是法治公安建设的中坚力量,法制部门强,全局执法工作才更强。”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说道。

2020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公安机关实施法制部门垂直改革,打破属地化机构隶属体系,将6个城区分局和4个专业分局法制大队划归市局法制支队垂直管理,以往同级监督、监督缺位等难题得以从根子上解决。

2022年,市公安局在完成法制部门组织架构重建、力量重组、职能重塑基础上,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全面抓好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强法制力量,遴选36名民警全部充实一线法制大队,重新选聘、选派206名专职、派驻法制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执法,全局法制民警(法制员)较改革前增长30.7%,从事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增长67.2%,基本实现了监管管理全覆盖。持续优化职能定位,从严抓好法制部门案件审核监督核心主业,实行全市刑事案件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指导,与检察机关的全口径对接,做到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2022年,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案件数同比下降89.4%。

“报案难”“立案难”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公安执法公信力的难点堵点。南京市公安局将如实受立案作为2.0版法制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破题攻坚,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有警不接不处、有案不受不立、超期受案立案等执法问题发生。

率先在全省建立全市三级实体受立案机制,搭建“1+5+12+N”受立案管理体系架构,设立市局案件受理中心、治安、刑警、经侦、禁毒、食药环侦等5个警种分中心,12个属地分局中心以及151个派出所案件受理室,实现了受立案场所100%覆盖。改革后,全市三级中心(室)均设置对外接待窗口,全面畅通接报案渠道,明确警情首接责任制以及案件受理责任,切实做到了群众报案“一站式”接收、案件移送“一揽子”衔接、法制部门“一体化”管理,有效减少了不如实受立案问题发生。

从碎片到系统,执法监督管理开创新局面

为加快构建职责明晰、权责统一、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和执法责任体系,南京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全市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实施意见、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具有南京特色、符合实战要求的监督管理框架初步搭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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